关于开展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6-28 12:00:00  发布人:团委  浏览量:756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庆祝建党百年主题,聚焦乡村振兴主战场,将《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一书作为社会实践的行动指南和生动教材,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乂发展史学习教育,通过返乡社会实践的形式,结合“我为青年做件事”,帮助和引导大学生充分感受家乡变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学院团委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现将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时代

二、参与人员

湖南邮电职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组织形式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突出导向性、增强实效性、提升影响力、就近就便性、确保安全性。

2.采取团队申报立项实施和个人返乡实践相结合的形式。

3.就近就便,确保安全,已返校学生以学校驻地为主,在家学生以家乡为主开展社会实践,尽量减少活动半径,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活动开展前和过程中,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形势动态调整;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

(二)组织申报

1.团队组建及实施。

(1)团队组建:每支团队人数一般为4-10人,每支团队必须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辅导员或专业教师担任领队或指导老师。

(2)立项评审:意向申请团队填写《附件: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项目申报书》报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经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审核后由各团总支于7月12日前填写《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项目汇总表》报学院团委;院级团学组织意向团队填写相关材料后报团委徐老师,邮箱:542955559@qq.com。

(3)学院团委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立项院级重点资助项目不超过2个,对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3000元资助经费;院级一般资助项目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2000元资助经费,立项实施的项目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项目指导老师200元的指导费。每个团队原则上安排1名指导老师,确因调研实践需要可提出申请增设1名专业指导老师,且明确分工与职责。

2.个人实践: 全体在校学生均需要参加社会实践并提交个人实践报告。学生可根据个人具体情况,积极参与返乡实践活动,实践结束后提交实践报告。个人社会实践于9月18日前提交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收集汇总后提交学院团委集中组织评审。

 

四、实践形式与实践内容

围绕庆祝建党百年主题,聚焦乡村振兴主战场,将《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一书作为社会实践的行动指南和生动教材,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通过返乡社会实践的形式,结合“我为青年做件事”,帮助和引导大学生充分感受家乡变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请各二级学院、各班级根据专业特设和自身特长、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前期设计、联络、组队等有关工作。  

(一)政务实践。学生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尤其在党史学习教育、政策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二)企业实践。通过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组织学生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鼓励涉农专业学生到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参加实践。

(三)公益服务。组织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农村、社区以及青年之家、四点半课堂等基层一线的公益岗位,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四)社区服务。动员学生主动向村、社区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一领导和调度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

(五)兼职锻炼。学生结合当地具体情况,配合当地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通过选拔担任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六)文化宣传。组织学生探究家乡特色文化,用好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家乡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七)网络“云实践”。动员学生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常态化开展“云组队”、“云调研”、“云实践”等活动,形成乡村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

各级团组织结合当地实际,可同时实施若干项实践内容,也可从中选取一到两项逐步推进,突出价值感召力和实践质量,务求实效。

五、活动安排

(一)发动报名阶段(即日起至7月12日)。各组织广泛发动,指导学生以“返家乡”团队或个人的形式,进行积极报名。

(二)遴选资助阶段(7月13日至7月16)。学院团委根据各组织报名团队数量、项目质量和学生数量,确定院级重点团队和资助金额。

(三)实践活动阶段(7月17日至8月)。各团队或个人,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在自觉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总结表彰阶段(9月中旬至9月下旬)。学院团委按照上级团组织文件精神,进行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并推荐参评上级团组织相关表彰。

六、奖项设置

(一)设立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先进个人、优秀指导老师若干,设立“镜头下的三下乡”优秀摄影作品、优秀视频作品、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心得作品、“我的返家乡优秀实践故事”等单项奖若干。

(二)考核合格的学生,给予素质学分0.5学分的认定。

(三)表现优秀的团队或个人,优先推荐参评上级组织各项荣誉评选。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安全保障,指导实践实施。各组织要结合常态化防疫要求,加强社会实践安全保障,做好防疫安全工作预案和安全培训教育利用团委划拨经费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统一购买保险。若确需开展聚集性实践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市实践的团队,由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研究审批后报学院团委备案。

(二)做好研究部署,深化联系协作。各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常态化防疫下制定社会实践实施方案,创新实践育人载人和形式,努力发动更多的专业教师和优秀校友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

(三)聚焦实践主题,强化育人效果。要通过工作的谋划实施,努力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树立基层农村天地广阔、同样可以成就事业的就业观念,在实践中加深对家乡、对基层和群众的朴素感情,提升社会化能力,在毕业后积极到基层施展才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建功立业。

(四)深化实践内涵,推动成果转化。各组织要做好社会实践的各项总结表彰工作,积极参与各级各类评选,并通过报告会、分享会等形式,深化实践内涵,推动实践成果参加“挑战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竞赛。

(五)及时总结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各组织要做好社会实践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聚焦实践主题,积极发挥大众媒体作用,争取在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等媒体平台宣传社会实践成效。

 

 

附件:

1.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请表

2.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项目汇总表

3.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附件文件下载请转到团委下载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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